作者|余英时,历史学家、汉学家
“侠”是中国文化的独特产品。这一论断当然不是否认其他文化中也有和“侠”相似的现象。最明显的如西方的“武士”(Knighthood)或“骑士”(Chivalry)确足与中国的“侠”相互参证。事实上,武士阶层在世界各大文化中都先后扮演过重要的角色,而且其道德规范也大同小异。但比较文化史特别引人入胜之处则不在其“大同”的一面,而在其“小异”的部分。只有着眼于“异”,我们才能超越武士阶层的世界通性,以进而彰显“侠”的中国特性。本文将着重于“侠”在中国文化、社会史上的流变。这是因为“侠”的观念在中国史上经历了好几个变迁阶段,不容“一言以蔽之”。通过探源和溯流的研究方式,我们才能比较准确地划定“侠”在整个文化系统中的位置。近代学人关于“侠”的起源讨论较多,大体言之,他们认为“侠”是从古代“士”阶层中逐步演变出来的,而古代的“士”则都是武士。事实上,商、周的“士”大致是文武兼资的,到了春秋以后才开始有文武的分化。下逮战国时代,文士与武士已形成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集团了。顾颉刚《武士与文士之蜕化》说:然战国者,攻伐最剧烈之时代也,不但不能废武事,其慷慨赴死之精神且有甚于春秋,故士之好武者正复不少。彼辈自成一集团,不与文士溷。以两集团之对立而有新名词出焉:文者谓之“儒”,武者谓之“侠”。儒重名誉,侠重意气。……古代文武兼包之士至是分歧为二,惮用力者归儒,好用力者为“侠”,所业既专,则文者益文,武者益武,各作极端之表现耳。[1]这一论断大体是合乎历史实况的。其中唯一可以斟酌之处是“侠”是否能看作“武士”的专名。《韩非子·五蠹》云: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,而人主兼礼之,此所以乱也。这大概便是顾氏立说的根据。但是我们似乎只能说出侠出于武士阶层,而不能说凡是武士都可以称作侠。严格言之,侠是武士中最具典型性并将武士道德发展至最高水平的人。《史记·游侠列传》云:今游侠,其行虽不轨于正义,然其言必信,其行必果,已诺必诚,不爱其躯,赴士之厄困,既已存亡死生矣,而不矜其能,羞伐其德,盖亦有足多者焉。司马迁这一段关于“侠”的描写不但抓住了古代“侠”的真精神,而且也为后世仰慕“侠”行的人树立了楷模。根据这一标准,大概只有武士中之出类拔萃者才能称之为“侠”,一般武士是不够格的。“侠”既渊源于武士阶层,则其出现的历史过程大致与文士相同,也就是说,“侠”起于古代“封建”秩序的解体。文武兼包的“士”在周代“封建”制度中原是最底层的贵族。但到了春秋以后原有那种固定的封建等级制度已不能维持了,于是发生上下流动的现象。有些高层的贵族下降为“士”,更有不少平民上升到“士”的阶层。一方面,“士”开始文武分化;另一方面,“士”的队伍也在不断扩大之中。齐思和《战国制度考》指出:平民既成为战斗之主力,于是尚武好勇之风逐传播于平民,而游侠之风与焉。慷慨赴义,尽忠效死,本为封建时代武力之特殊精神。……惟春秋之侠士刺客,犹限于贵族。至战国则举国皆兵,游侠好勇之风,遂下被于平民。于是抱关击柝,屠狗椎埋之流,莫不激昂慷慨,好勇任侠,以国士自许。而当时之王公大人,或用之以复仇,或资之为爪牙,往往卑礼厚币,倾心结纳。严仲子以万乘之卿相,而下交于聂政;信陵君以强国之公子,而屈礼于侯生。此种泯除贵贱之态度,实封建时之所未有。而侠客亦遂激于宠礼,慷慨图报;一剑酬恩,九死无悔。[2]平民上升为“士”(包括武士)是战国时候最重要的变动之一。这便说明,中国的“侠”在历史舞台上初出现时即包括了平民在内,而非贵族阶层所独占。这是“侠”与西方“骑士”之间最显著的文化差异之一。西方中古的骑士必然是贵族,故不仅有庄严的授爵典礼(dubbing),而且还有正式的组织(orders)。中国古代的“士”在春秋以前也是贵族并且也有成“士”之礼(如“冠礼”),但是至少在战国时代士、庶之间的界线已趋于模糊,而且有关“士”的礼仪似乎也松弛了。今天传世的礼书大致只能代表古代体制的理想化,不足以说明战国以下的实际状况。在“礼崩乐坏”以后,“士”的资格的取得是否必须通过形式的礼仪,如西方中古的骑士之例,至少在史籍上是找不到明确记载的。从一般武士的情况推到“侠”的问题,则中西文化的差别更为清楚。“侠”之名在春秋时代尚未出现。所以中国的“侠”从一开始即不限于贵族,而包括了许多平民在内。《史记·游侠列传》云:古布衣之侠,靡得而闻已。近世延陵、孟尝、春申、平原、信陵之徒,皆因王者亲属,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,招天下贤者,显名诸侯,不可谓不贤者矣。比如顺风而呼,声非加疾,其势激也。至如闾巷之侠,修行砥名,后施于天下,莫不称贤,是为难耳。然儒墨皆排摈不载。自秦以前,匹夫之侠,湮减不见,余甚恨之。在这段文字中,司马迁一连用了“布衣之侠”、“闾巷之侠”和“匹夫之侠”三个名词,显然都指平民而言,并持以与战国四公子之辈相对照。在他的观念中,战国时代的“侠”显然可分两类:一为贵族(卿相)之侠,一为平民之侠,而后者更为可贵。这一点在《汉书·游侠传》中说得更明白:陵夷至于战国,合从连横,力政争疆,由是列国公子,魏有信陵,赵有平原,齐有孟尝,楚有春申,皆藉王公之势,竞为游侠,鸡鸣狗盗,无不宾礼。可见班固正是把四公子划为“游侠”一类。至于《史记》中的“延陵”,据顾炎武《日知录》卷二十八(史记注)条云:延陵谓季札……以其遍游上国,与名卿相结,解千金之剑,而糸冢树,有侠士之风也。顾氏以“延陵”为春秋时代的吴季札。此说可信与否在此无关紧要。值得注意的是他显然也认为司马迁所述延陵等五人是属于“卿相之侠”,而与“布衣之侠”不同科。司马迁一方面指出“侠”有贵族与平民之别,另一方面则对平民之“侠”特加推重,故曰:“自秦以前,匹夫之侠,湮减不见,余甚恨之。”这一点反映了汉初的“侠”大致已发展到以平民为主体的阶段。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历史事实,足以说明为什么“侠”和古代作为贵族最底层的“士”已大为不同,即“侠”并不需要通过一套形式化的“礼”而存在。前面所引司马迁关于“游侠”的描写,如言必信、行必果、诺必诚等只是行为的表现,而不是“礼”。从这一点来观察,“侠”和西方中古骑士的差异更是泾渭分明了。西方骑士之正式取得并维持其资格必须通过许多繁复的礼仪,如上面提到的授爵礼和各种定期的武术比试(toumaments)。这大概有些像中国古代的“士”的“冠礼”、“大射礼”、“乡射礼”之类,因为骑士和中国春秋以前的“士”同是世袭的贵族。西方骑士的家世背景是极其严格的,如果偶有一个平民被误授以骑士的身份,所有参与授爵典礼的人都要受到严厉的处罚[3]。《管子·小匡》篇所载“士之子常为士”的原则在西方骑士史上确是信而有征的。由于“侠”自始即包括了贵族和平民两种社会成员,而且平民的比重还越来越高,所以“侠”的发展并没有带来一套“礼”的规定。这也许是因为“礼不下庶人”的缘故。总之,以“侠”与西方骑士相对照,我们会发现“侠”的主要凭借是一种无形的精神气概,而不是形式化的资格。中国史籍上充满了“侠风”、“侠气”、“侠节”之类的名词,但却未见有“侠礼”之称。“侠”虽然主要指一种特殊的精神状态,这一精神却也不能完全没有社会基础。这就涉及在战国秦汉之际,什么样的人才能被称为“侠”的问题了。钱穆《释侠》指出:史公特指孟尝、春申、平原、信陵为侠。至其所养,则转不获侠称。……故孟尝、春申、平原、信陵之谓卿相之侠,朱家、郭解之流谓闾巷布衣之侠,知凡侠皆有所养,而所养者非侠。此义,又可征之于《淮南》之《泛论训》。其言曰:“北楚有任侠者,其子孙数谏而止之,不听也。县有贼,大搜其庐,事果发觉,夜惊而走。追道及之,其所施德者皆为之战,得免而遂返。语其子曰:“汝数止吾为侠,今有难,果赖而免身。”此任侠为有所养之证也。至其所施德为之战者,则转不得侠称。[4]钱先生此处的观察十分敏锐,所引《淮南子》中“任侠”的故事尤其能说明问题。依照这一解释,古代的“侠”还不是指言必信、行必果、诺必诚、存亡死生……的个别武士,而是指这些个别武士的领袖,也就是赡养着这些武士的人。如贵族中孟尝君之流和平民中朱家、郭解等人。他们平时都对大批武士予以财力的支持以及政治的庇护,因为这些武士中有颇多犯法的“亡命”之徒。韩非所谓“侠以武犯禁”,正指这种情况而言 。这一“侠”的文化特色更是在西方中古骑士身上完全找不到痕迹的。换言之,西方骑士是合法的正式组织,而中国的“侠”则是非法的结合。“侠”在战国秦汉之际所以成为一股很大的社会势力便是因为“任侠”的人手下有大批武士,可以在危机时为他出死力,如上引《淮南子》中“北楚有任侠者”之例。相与信为任;同是非为侠。所谓权行州里,力折公侯者也。过去的注家曾对“任”字、“侠”字提出各种训诂上的解释,这里无须深究。如淳注的重要性首先在于指出了“任侠”是一种团体,不但互相信任,而且有共同的是非。其次,更重要的则是它扼要地揭示了“侠”的社会结合的本质:“权行州里”指“侠”的地方势力而言;“力折公侯”则指这种势力和政治权威处在对抗性的地位。如淳是曹魏时代的人,他对于“任侠”的理解大致可以说明汉代的状况。关于这一点,下面将另有讨论。17世纪的方以智在《曼寓草·任论》中也说:“盖任侠之教衰,而后游侠之势行。”杨联宝先生解释此语说:方以智认为任侠游侠,应有区别。……大意似以孟尝信陵朱家郭解等能养士结客,有许多人依附者为任侠,单身或少数的侠客剑客,则为游侠。[5]可知方氏也强调“任侠”的社会集团的性格,这和上引钱先生的看法大体相合。这一解释在战国秦汉之际的史料中是能够得到印证的。最后,关于“侠”的起源,我们还要澄清它和古代各派思想之间的关系的问题。近代学者先后至少提出过三种看法。第一是章炳麟的侠源于儒说。《检论·儒侠》云:漆雕氏之儒,不色挠,不目逃,行曲则违于臧获,行直则怒于诸侯。其学废而闾里游侠兴。侠者无书。不得附九流,然天下有亟事,非侠士无足属。……世有大儒,固举侠士而并包之。徒以感慨奋厉,矜一节以自雄,其称名有异于儒焉耳。[6]这是说漆雕氏之儒即是古代的侠,其学既废才有“侠”的继起。但是即使在后世,“儒”仍然可以包括“侠”。贵族政治崩坏以后,失业之人乃有专以帮人打仗为职业之专家,即上述之侠士。此等人自有其团体,自有其纪律。墨家即自此等人中出:墨子所领导之团体,即是此等团体。[7]第三是“侠”与黄老道家有关说。劳干《论汉代的游侠》注意到汉初游侠似与黄老有关涉,如郑当时、汲黯诸人一方面喜“任侠”,另一方面又好黄老之言。劳先生所提出的假设性解释是二者都同属于平民阶级。劳先生更进一步说:《史记·游侠传》序称:“儒墨皆排摈不载。”可见游侠既非儒亦非墨。亦即是游侠的行动不要任何学术或思想做基础。所谓或以为韩非言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”,而认为墨出于侠,是并无根据的。不过侠虽与道家并想上相承之序,却有若干思想上沟通之处。因为游侠本是一种传奇式的行动,出发点是任情适性,而不是在清规下的严肃生活,所以与儒墨俱不类,只有在道家之中可以适合。[8]这三说之中,尤以墨出于侠的观念流行较广。但按之史实,这三种说法都缺乏坚强的论据。西方的骑士虽然也起源于古代俗世社会中的武士阶级,特别是条顿民族的英雄传统,但自十字军东征以后,骑士便和基督教汇流,从此骑士阶级至少在理论上已成为教会的捍卫者。所以一般专家承认“骑士”精神是由尚武、贵族和基督教三种成分混合的结果[9],甚至最严谨的史家也不能否认骑士的仁慈、忠诚、正义等道德观念确有宗教的渊源[10]。中国的“侠”则不然,它并非源于任何一派思想,也没有发展出一套系统的思想,更没有和任何学派合流。这又是“侠”与“骑士”的重要文化差异之一。概括言之,侠只有社会谱系可说,其直接系统出自武士阶层,而武士则又由古代文武兼包之士分化而来。漆雕氏之儒和“赴火蹈刃”的墨者(见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)都不过是古代文武兼包之士之蜕化未纯者,因此和“侠”有几分表面上的相似。如果仅据此而断言“侠”与儒、墨之间有谱系关系,则未免过于轻率。司马迁说“闾巷之侠……儒墨皆排摈不载”,这一句话便是以否定“侠”和儒、墨有谱系关系的断案了。而且司马迁此处所用“儒墨”一词已是“文士”的泛称,并不专指儒、墨两家。这在汉代文献中是常见的情形。例如《淮南子·泛论训》说:“总仰鲁之儒墨,通先圣之遗教。”《盐铁论·晁错》篇说:“山东儒墨咸聚于江淮之间,讲论集议。”这两处“儒墨”的用法都只能解为一般文士的代称。墨者是文士而不是武士,这是战国秦汉时代的通解。至于道家不同情“侠”的行为,证据也是十分明显的。《淮南子·泛论训》在引述了“北楚有任侠者”的故事之后,接着评论道:知所以免于难,而不知所以无难,论事如此,岂不惑哉!《淮南子》是汉初道家思想的总汇。此处评语显然是以“任侠”为多事,不合黄老“清静无为”的宗旨。我们又如何能说“侠”和“黄老”在思想上有所契合呢?总之,上引章炳麟《儒侠》篇中“侠者无书,不得附九流”一语已道尽了“侠”的底蕴,我们实在没有必要为“侠”寻找任何古代学派的渊源了。游侠起于战国,但至汉代而进入一个新的阶段。战国时代的“侠”常接受有权有钱者的招致,周游各国。这是“游侠”一词的由来。如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之末太史公曰:吾尝过薛,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,与邹、鲁殊。问其故?曰:孟尝君招天下任侠,奸人入薛中,盖六万余家矣。这六万多家包括了“任侠”者和他们所养的死士(“奸人”)。这些“游侠”当然都是从各地应招而来的。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记“鸢堕腐鼠,而虞氏以亡”的故事:虞氏,梁之大富人也,家充盈殷富,金银无量,财货无赀。升高楼,临大路,设乐陈酒,积(击)博其上,游侠相随而行楼下。博上者射朋张中,反两而笑,飞鸢适堕其腐鼠而中游侠。游侠相与言曰:虞氏富乐之日久长,而常有轻易人之志。吾不敢侵犯,而乃辱我以腐鼠。如此不报,无以立务(按:务、势也。)于天下。请与公缪力一志,悉率徒属而必以灭其家。这也是战国时代的故事(亦见《列子·说符篇》):故事中的“游侠”和他们的“徒属”无疑也是从各地来投效梁之虞氏的。我曾指出,文士从战国到秦汉经历了一个重大的变化,即从周游列国的“游士”转变为具有社会基础的“士大夫”。汉初数十年中虽有“游士”的活跃,但已不过是一种回光返照而已。此一变化的主要关键即在于大一统的政治秩序不能长期容忍“游士”的离心活动。文士如此,武士亦然。“游侠”进入汉代以后,其社会性格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。所不同者,“游士”经过“士族化”和“ 恒产化”之后,成为汉代政治社会秩序的主要支柱,而“游侠”的新发展则反对此秩序构成更严重的威胁,因此终西汉之世,“游侠”都是皇权打击的一个主要对象。布衣游侠剧孟、郭解之徒驰骛于闾阎,权行州域,力折公侯。“ 闾阎”、“州域”都是指“侠”的本乡而言。所以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记述“侠”的活动无不标明他们的地望。让我们举几个例加以说明。《史记·游侠列传》:鲁朱家者,与高祖同时,鲁人皆以儒教,而朱家用侠闻。……自关以东,莫不延颈愿交焉。朱家虽是名闻天下的“侠”,但他的基础毕竟在东方,所以“自关以东”的豪杰才对他特别景仰。同书又说:而洛阳有剧孟。周人以商贾为资,而剧孟以任侠显诸侯。吴、楚反时,条侯为太尉,乘传车将至河南,得剧孟。喜曰:“吴、楚举大事,而不求孟,吾知其无能为已矣。”天下骚动,宰相(按:《汉书》作“大将军”)得之,若得一敌国云。剧孟的势力在以洛阳为中心的河南境内,所以周亚夫(条侯)才如此说。《资治通鉴》卷十六不载剧孟事,因为司马光不信剧孟的势力如一“敌国”。《通鉴·考异》曰:按孟一游侠之士耳,亚夫得之何足为轻重!盖其徒欲为孟重名,妄撰此言,不足信也。司马光以宋代人的眼光看待“游侠”,不了解汉代“游侠”的地域势力,未免过于谨慎了。《史记》又说:及剧孟死……而符离人王孟,亦以侠称江、淮之间。是时济南氏、陈周庸,亦以豪闻。景帝闻之,使尽诛此属。其后代诸白(《索隐》:代,代郡人,有白氏豪侠非一,故言“诸”)、梁韩无辟、阳翟薛兄、陕韩孺,纷纷复出焉!自是(郭解)之后,为侠者极众,敖而无足数者。然关中长安樊仲子、槐里赵王孙、长陵高公子、西河郭公仲、太原卤公孺、临淮儿长卿、东阳田君孺,虽为侠,而逡逡有退让君子之风。这些“侠”虽然都是霸一方的人物,所以必须一一标明其势力范围。《汉书·游侠传》曰:万章字子夏,长安人也。长安炽盛,街闾各有豪侠,章在城西柳市,号曰:“城西万子夏”。可见长安一城之内,“侠”即分成许多小区域,互不相犯。万章的势力限于城西柳市一带,因此才获得“城西万子夏”的称号。这种情况和现代大城市中黑社会的分区统辖,几乎如出一辙。不但如此,各地区的“侠”互相尊重彼此的势力范围在汉代也是约定俗成。《史记·游侠列传》曰:洛阳人有相仇者,邑中贤豪居间者以十数,终不听。客乃见解,解夜见仇家,仇家曲听解。解乃谓仇家曰:“吾闻洛阳诸公在此间,多不听。今子幸而听解,解奈何从他县夺人邑中贤大夫权乎?”乃夜去,不使人知。曰:“且无用。待我去,令洛阳豪居其间,乃听之。”这个故事最足以说明“侠”的地域背景。郭解虽是名闻天下的大侠,但他是河内轵人,洛阳不是他的势力范围。他不得已而调解了洛阳的仇家,却不愿居功,而仍要暗中以此功归之于洛阳的“贤豪”。他的理由是“解奈何从他县夺人邑中贤大夫权乎”,也就是说这个调解之“权”本是属于洛阳本邑之“侠”的。从万子夏和郭解的例子,我们可以完全证实汉代的“侠”确是“驰骛于闾阎,权行州域”的。“侠”和“士”一样,在汉代首先是和宗教的力量结合了起来。《史记·游侠列传》中所说的“济南氏”便是提供了一个最突出的例证。《汉书·酷吏传》云:济南氏宗人三百余家,豪猾,二千石莫能制,于是景帝拜(郅)都为济南守。至则诛氏首恶,余皆股栗。可见氏的社会势力主要便建立在这三百多家的“宗人”上面。《汉书》卷七十六《赵广汉传》云:新丰杜建……素豪侠,宾客为奸利,(赵)广汉闻之,先风告。建不改,于是收案致法。中贵人豪长者为请无不至,终无所听。宗族宾客谋欲篡取。杜建之例说明宗族和宾客是他的群众基础。此外如姻戚、乡党、故人等当然也都包括在内。《汉书·游侠传》记齐人楼护“过齐,上书求上先人家,因会宗族、故人,各以亲疏与束帛,一日散百金之费”即是一例。《史记·游侠列传》记御史大夫公孙弘议郭解“布衣为任侠行权,以睚眦杀人”,终以“大逆无道”的罪名诛其族。这也是因为郭解的势力来自宗族。由于汉代“侠”的巨大的社会势力,他们在政治上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班固说:自魏其、武安、淮南之后,天子切齿, 卫、霍改节。然郡国豪杰处处各有,京师亲戚冠盖相望,亦古今常道,莫足言者。惟成帝时,外家王氏宾客为盛,而楼护为帅。及王莽时,诸公之间陈遵为雄,闾里之侠原涉为魁。(《汉书·游侠传》)从这一段简要的叙事中,我们可以认识到西汉一代“侠”在政治上的消长。现代史学家往往强调汉代游侠的平民性,这一点自有根据。但是我们同时也必须指出:司马迁所谓“布衣之侠”、“匹夫之侠”或“ 闾巷之侠”乃是相对于周代“封建”贵族而言,汉代的“侠”却并不是普通的“布衣”、“匹夫”。战国的旧贵族到了秦汉时代基本上已消失了,但新贵族则开始形成,此即赵翼所谓“布衣将相”(《廿二史札记》卷二)。汉代游侠的势力不仅遍及民间,而且和新贵族互相援引,甚至有些“侠”本身也参加了新贵族的行列。[11]我们试以魏其侯窦婴与灌夫的例子来说明“侠”与新贵族之间的关系。《史记·魏其武安侯列传》云:灌将军夫者,颍阴人也。夫父张孟,尝为颍阴侯婴舍人,得幸,因进之至二千石。故蒙灌氏姓,为灌孟。……夫不喜文学,好任侠,已然诺。诸所与交通,无非豪杰大猾,家累数千万,食客日数十百人。陂池田园,宗族宾客为权利,横于颍川。……灌夫家居虽富,然失势,卿相、侍中、宾客益衰。及魏其侯失势,亦欲倚灌夫,引绳批根生平慕之后弃之者,灌夫亦倚魏其,而通列侯宗室为名高,两人想为引重,其游如父子然。想得欢甚,无厌。恨相知晚也。灌夫的父亲张孟是灌婴的“舍人”,后并改从灌姓,其本来社会身份之低微可知,灌夫本人则因灌婴的提拔而历任郎中将、淮阳太守、太傅等要职,显然已成为汉初新贵族中的一分子。但据上引传文,灌夫其实是一个典型的“游侠”。他和魏其侯窦婴之间一方面是互重义气,另一方面则是彼此以势力相援引。窦婴看重灌夫所拥有的宗族、宾客、田园等“权利”;灌夫也需要窦婴所拥有的列侯、宗室等政治关系。前引班固语,说“及王莽时,诸公之间陈遵为雄,闾里之侠原涉为魁”。事实上,这两类的“侠”在汉代初期即已存在。陈遵在哀帝时已因军功封侯,至王莽时先后出任河南太守、九江及河内都,“凡三为二千石”。他居长安时,史言“列侯、近臣、贵戚皆贵重之。牧守当之官及国豪杰至京师者莫不相因到遵门”(见《汉书·游侠传》)。他的经历和灌夫极其相似,都可以称之为“侠而优则仕”的一型。由于灌夫卷入了魏其、武安两派政治斗争的风暴中心,所以司马迁将他的事迹附在此两人传记之内(《汉书》亦然),否则他也应该是《游侠列传》中的人物。“游侠”的势力如此浩大,社会根基又如此深厚,他们自然是在朝的新贵族所必须争取的对象。但“游侠”的活动加深了王、侯、将、相之间的党派分裂,极不利于统一皇权的伸展。所以班固特别指出“自魏其、武安、淮南之后,天子切齿,卫、霍改节”。班固此处的“天子”是指武帝而言。其实,早在文、景两朝,汉廷已开始诛戮“游侠”了。不过大规模而有系统的剪除“游侠”却是武帝时代的事。所以酷吏政治成为武帝一朝的特色。“游侠”势力发展到了西汉中期不但助长了朝廷上的党派分裂,如上所述,而且更在地方上威胁到郡守的权力。我们可举成为例。《汉书·酷吏传》:成,南阳穰人也。……称曰:“仕不至二千石,贾不至千万,安可比人乎?乃貰陂田千余顷,假贫民役使数千家。数年会赦,致产数千万,为任侠。持吏长短,出从数十骑。其使民,威重于郡守。成在《酷吏传》,是一个侠、吏两栖的人物。他是在吏途受挫之后,才回到南阳本郡“为任侠”的。他在南阳的权势竟然盖过了郡守,自不能为武帝所容,所以义纵迁为南阳太守,“至郡,遂案氏,破碎其家”(同上《酷吏义纵传》)。自武帝之世起,下至王莽时代,汉廷都一直以全力来对付“游侠”。《汉书·游侠传》末云:王莽居摄,诛豪侠。名捕漕中叔,不能得(师古曰:指其名而捕之)……中叔子少游,复以侠闻于世云。可见“侠”的困扰与西汉一代相终始,其所以诛不胜诛,正由于父死子继。“侠”几乎事实上变成世袭了,虽然并不合法。本文节选自《武侠小说论卷》,注释从略。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内容参考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,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。任何商业运营公众号如转载此篇,请务必向原出版机构申请许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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